银监会印发《通知》规范商业银行代销业务
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发表于2016-05-17 09:17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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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近日印发《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明确了代销产品的范围。商业银行只能代销由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监管、持有金融牌照的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政府债券、实物贵金属和银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商业银行应对代销产品进行风险评级。业内专家对购买银行理财提出了一些建议。 扬子晚报记者 李冲 “银行除了自营产品外,还可以代卖其他非本行的产品,即银行代销产品,比如保险、基金等,风险根据产品不同也不一样,但比银行自营的产品风险大得多。有些工作人员迫于业绩压力,会诱导客户购买保险等代销产品,这类产品银行不‘兜底’。” 江苏某国有银行的陈经理说。 银监会通知要求银行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在销售过程中明示产品的代销属性,揭示代销产品风险,不得采取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等方式误导客户购买产品,并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实施“双录”(录音录像)。 银率网分析师闫自杰建议投资者,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一定要仔细研究条款及产品说明书,关注最后的合同主体。融360的分析师表示,凡银行自发的理财产品,在产品说明书中,会有一个以大写字母“C”开头的14位产品登记编码。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银行销售的各类产品一般分为五个风险等级:谨慎型产品(R1)、稳健型产品(R2)、平衡型产品(R3)、进取型产品(R4)、激进型产品(R5)。陈经理表示,投资者在进行风险评估时,一定要如实填写自己的实际投资情况,便于搭配合适的产品。如果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在R4进取型,那么给他推荐一些代销产品等,原则上来说是可以的。但向风险等级为谨慎稳健的老人推荐高风险产品,显然是不合适的。 即便是银行自营的理财产品,也分为保本类和非保本类,按照收益类型可以分为三类:保证收益类、保本浮动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类。业内人士表示,无论哪种理财方式,都是有风险的,投资时不应片面追求高收益,将风险置之度外。结合存款、收入等因素,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且投且小心,才是投资理财的最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