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防范银行委外风险刻不容缓
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发表于2016-05-30 16:19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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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委外 缘何而“启” 银行委外业务始于2008年,大规模发展则是2014年以后。近年来,在宏观经济转型和金融市场改革的背景下,银行委外业务越来越受到银行委托方和各受托市场机构的青睐,发展较为迅猛。对于各相关参与方,银行委外业务的魅力何在呢? 对委托方而言,这是“资产荒”下的无奈之举。银行委外业务的委托方包括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和农信社等。对于银行而言,委外业务有着难以抗拒的吸引力: 一方面,可以缓解投资压力。近年来,银行理财业务进入高速发展通道,规模急剧扩大。截至2015年底,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存续的理财产品超过6万只,理财资金账面余额23.50万亿元,较2014年底增加8.48万亿元,同比增长56%。如此庞大的理财资金带来两个问题,一是投资渠道的问题,二是投资收益的问题。 从投资渠道上看,银行可供选择的有自营投资和委外投资两类。对于中小型银行而言,受规模限制,自营投资能力较弱,缺乏专业的金融投资团队,需要借助委外业务渠道来开展投资业务。对于大型银行而言,虽然有完善的投资团队和较为丰富的投资经验,但在近年来理财资金规模急剧增大的背景下,仍难以应对如此庞大的资金带来的投资压力,需要通过委外投资渠道来辅助开展投资业务。 从投资收益看,2014年以来,债券市场收益率大幅下降,股市大幅波动,而银行理财负债端成本下降的幅度明显慢于资产端,银行边际收益成本倒挂,2013年及以前配置的非标资产集中到期,银行有动力通过委外来提高收益。传统的银行自营投资渠道受投资范围、监管限制和投资能力等限制,难以实现较高的投资收益,因此通过委外投资来实现收益目标成了银行的无奈之举。 另一方面,可以拓展投资空间。受监管要求和投资能力限制,银行开展自营投资业务时投资范围有限,比如要求投资的资产标的具有较高信用等级或有担保,这对银行投资业务的开展带来了很多不便,尤其在当前资产荒的背景下,对银行实现其投资收益目标造成不利影响。通过委外业务,银行可以投资于信用等级更低或其他高收益产品,如AA甚至更低评级的债券,为银行提供了更广阔的选择空间。同时,委外业务也可以帮助银行提升杠杆率。受监管限制,传统的银行自营业务中杠杆率较低,在金融市场的投资策略有限,难以进行复杂的套利操作,通过委外业务,可以绕开直接监管,间接提升杠杆率,通过提升风险偏好获取更大的投资收益。 对委托方而言,则意味着薄利时代的市场之争。银行委外业务的受托方主要包括券商、基金公司和信托公司等。受托方争相抢夺银行委外这一蛋糕,主要有以下的原因: 第一,能够带来较好的收益。银行委外业务大多采取固定手续费+投资收益分成的模式,每笔业务收取数十万元到数百万元不等的固定手续费,再根据投资业绩情况,对超额收益部分进行分成。虽然银行委外业务的固定手续费在各市场机构的收入中占比并不高,但是由于资金规模巨大,因此业绩分成部分利润将较为可观,对受托方形成了足够的吸引力。 第二,可以提升市场份额。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截至2015年底,资产管理行业的总规模达到40万亿元。同时,据市场机构估算,2015年底银行委外资金规模近10万亿元,占比约为1/4。从结构上看,银行委外资金的受托机构中,基金、证券和信托机构的占比较高,保险资管公司的占比较小。 考虑到银行委外资金近两年来才开始激增,其对各市场投资机构增量资管资金的影响尤其巨大,对当前的资管行业市场格局具有重要影响。因此,为了提升资管规模、巩固行业地位,各市场投资机构纷纷争取银行委外业务,竞相火拼。 薄冰之上 暗纹隐现 银行委外业务在银行和市场投资机构的共同推进下,一路迅猛发展,但背后风险也在快速积累,如同薄冰上的暗纹,虽无眼前之虑,但需防范长远之忧。从表面上看,委托方和受托方各司其职,相互制约,银行委外业务的风险整体可控。但实质上,银行委外业务隐含的风险并没有改变,反而随着业务的迅猛发展变得更加突出。 首先是市场风险。银行委外资金通过各市场投资机构投入债市、股市等资本市场,面临着比银行自营投资业务更大的信用风险和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 信用风险方面,由于银行委外资金投资的范围较自营投资更为广泛,信用资质下调情况较为严重。据市场机构对城商行等银行的调研,银行委外资金投资的债券资质门槛较低,AA级或AA-级的债券、私募债、PPN、ABS等产品均可纳入。从委外资金投资的品种占比上看,低品质的债券品种占比较高,如AA级债券约占75%,AA+级债券约占10%。因此,可以预见的是银行委外资产对出现信用风险事件的抵御能力将会较低,一旦出现大面积的信用风险事件或者踩踏事件,银行委外资产将难以独善其身。 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方面,在高收益率的目标要求下,受托人普遍采取高杠杆率的策略,银行委外资产对市场价格波动更为敏感,抵御风险能力也更加脆弱。市场机构估算,按照当前债市情况,如果委外资金的收益目标定为5%的话,大致需要200%的杠杆率才能实现。实际操作中,很多受托机构的杠杆率都在200%以上,甚至接近400%。在此背景下,如果出现较大幅度的市场波动,银行委外资产很可能遭受较大损失。 其次是流动性风险。银行委外资金规模较为巨大,如果发生大规模赎回或撤离事件,将会造成较为严重的流动性危机,给相关各方带来损失。从流动性看,有两个方面需要关注。一方面是理财资金期限错配导致的流动性风险。银行委外资金的主要来源是理财资金,实际操作中理财资金的期限与资产的期限并不完全匹配,存在一定的短债长投现象。如果到期的理财资金无法滚动发行,银行迫于偿付压力将有可能大量赎回委外资金,造成流动性危机。另一方面是赎回达不到投资收益目标的委外资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银行对委外资金通常作为固定收益类资产进行管理,而券商或基金公司等受托人采用的是市场化排名管理,两者对收益率的考核理解和处理不尽相同。在市场行情疲软的情况下,受托人难以实现收益目标,银行有可能因此进行大面积的委外资金赎回,带来流动性风险。 再次,道德风险不容忽视。银行委外资金由银行委托给各市场投资机构进行投资,由于双方信息不对称、利益目标不尽相同,在管理上存在一些风险点和盲区。一方面,银行作为委托方,虽然很愿意开展风险管控和操作监管,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不论是全委托还是半委托模式,受托方投资人员都具有较大的自主权,银行受人员和手段缺乏的约束,很难进行全方位的监管。另一方面,受托方虽然掌握第一手的投资信息和规避市场风险的手段,但由于其自身利益的关联或者道德因素,很难主动承担起监控风险的职责。银行委外业务中自身利益和监督责任的错位,为道德风险的滋生留下了可能的空间。 风雨欲来 路在何方 银行委外已是风雨欲来,呈现市场追逐之势。此时,路在何方? 其一是赤膊上阵,一拥而上。随着银行理财资金规模的惯性扩张,银行委外业务这块蛋糕也将继续膨胀。短期来看,在“资产荒”背景下,银行的资产配置压力得到释放,可以在较低管理成本下获得可观的收益;同时,受托方也将继续享受资管业务规模扩张带来的好处。但长期来看,随着银行委外业务规模的扩大,风险也在不断累积,随时可能因为偶发性的市场恐慌事件导致风险集中爆发,引发严重后果。目前,委外业务激增,各种潜在风险点加速发酵,对金融市场稳定的潜在不利影响也已经引起监管层关注,政策收紧趋势越发明显。从去年底开始,监管层开始频频摸底,下一步不排除会有可能出台降杠杆、要求基础资产穿透等收紧政策。如果涸泽而渔,为了争夺委外业务而采取激进的投资策略和过高的风险偏好,不仅会让银行委外业务的发展之路变得艰难,也会给机构自身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其二是稳扎稳打,量力而行。针对银行委外业务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各参与方要提前采取措施加以防范和化解,营造可持续的生态环境。对于委托方而言,银行要根据自身业务情况适度降低杠杆率,增强委外资产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同时,在发行理财产品时不宜承诺过高的理财收益率,通过降低负债端成本压力,为银行委外业务的长期良性发展奠定基础。对于受托方而言,市场投资机构要量力而行,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投资能力,制定稳妥的投资收益目标。 对于银行委外业务,笔者希望看到各参与方能够努力平衡好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之间的关系,不为短期投资利益而忽视长期风险管理和能力建设,这样才能行于稳健,既呵护了资管市场,又能使自身走得更远。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宁灵 郑春秋 李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