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投融资存在三大制约因素
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发表于2016-05-10 09:57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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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开广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特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举办的《土地市场蓝皮书:中国农村土地市场发展报告(2015-2016)》(以下简称报告)发布会今天在京举行。该报告是国内第一部专注于农村土地市场发展的蓝皮书,旨在研究中国农村土地市场制度改革的理论和实践发展,梳理农村土地市场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农村土地市场发展的政策建议。 报告指出,我国农村土地融资已取得了相当好的成绩,但就目前模式而言,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缺乏有效的农村土地分级评价体系。我国的信用评价体系正在建立过程中,农村土地分级评价体系更是亟待完善。各地之间、各区域之间以及同村之间,土地差异较大,而评价标准又各不相同。面对这种情况,金融机构不愿直接介入,要借助各类农村机构。因此,应尽快建立标准统一的农村土地分级评价体系,将农地抵押的利好政策真正惠及农民。 二是缺乏完善的农村保障体系。尽管出台了农地抵押融资政策,但大量农民仍不愿利用土地进行融资,其原因便在于缺乏有效的农村保障体系,土地几乎是农民唯一的生活保障。很多农民对农地抵押一直心存疑虑。报告指出,虽然农民在土地确权后自由买卖土地这一问题上所持的态度差异较大,但农民对商品化的、市场化的农地流转需求并不是很强。相反,农民对土地流转的真实、内生的需求主要基于农地的生产属性。这实际上反映了农民将农地视为基本的社会保障的一种心理。 同时,土地确权在未来的推行可能会遇到一些阻力。调研中发现有土地调整愿望或支持这种非正式制度的农民所占比例较高,其主要原因是这种非正式制度的功能是为农民提供社会保障。在目前农村就业体系尚不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并不发达的前提下,农民希望这种不稳定地权的非正式制度存在。因此,未来的土地确权政策推行可能会面临较多的纠纷和困难。 三是缺乏流动性较高的土地交易市场。对农地进行融资的主体是金融机构,而金融机构又是自负盈亏的机构,其首先要考虑的是风险。在当前经济下行期,各类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率呈上升态势,须严控风险。而农村土地又是融资的新兴领域,金融机构若不借助各类机构,即使获得土地也很难变现。因此,建立标准化、流动性较高的土地交易市场,有利于农村土地融资的开展。